嘉佑三七粉價格,古代的一斤是多少兩
發布時間:2023-05-14 05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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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目錄一覽古代的一斤是多少兩2,03多少3,半斤八兩十三錢是什么4,古代的稱為什么以十六兩為一斤古代的一斤是多少兩應該是16兩都說半斤八兩,很明顯,1斤當然是十六兩了16兩從秦始皇制定統一度量衡,到新中國成立之初,我國一直沿用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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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古代的一斤是多少兩
從秦始皇制定統一度量衡,到新中國成立之初,我國一直沿用一斤十六兩的計量方法。南宋數學家楊輝在他的《日用算法》(1262年)中編造了 “斤價求兩價” 的歌訣:
“一求,隔位六二五;二求,退位一二五;三求,一八七五記;四求,改曰二十五;五求,三一二五是;六求,兩價三七五;七求,四三七五置;八求,轉身變做五?!?意思就是一兩等于0.0625斤,二兩等于0.125斤……到了元朝,偉大數學家朱世杰的《算學啟蒙》(1299年)書中,推進成下列的十五句:
“一退六二五,二留一二五,三留一八七五,四留二五,五留三一二五,六留三七五,七留四三七五,八留單五,九留五六二五,十留六二五,十一留六八七五,十二留七五,十三留八一二五,十四留八七五,十五留九三七五?!?
那時十六兩秤叫十六金星秤,是由北斗七星、南斗六星加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,告誡做買賣的人要誠實信用,不欺不瞞;否則,短一兩無福、少二兩少祿、缺三兩折壽……
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,度量衡變動很多,又需要根據當時一斤等于多少克來換算,請查看《歷代度量衡簡表》。如:秦代至西漢1斤相當于258.24克,隋代初期1斤相當于668.19克,隋末1斤相當于222.73克等。
另外,根據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銅則,自記重一百斤,實重64公斤。那么每斤相當于640克(《歷代度量衡簡表》的標準是596.82克),跟漢代258.24克相去甚遠。
1959年開始 一斤等于十兩:1959年6月25曰國務院發布《關于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》,確定米制為中國基本計量單位,在全國推廣使用,保留市制, “市制原定十六兩為一斤,因為折算麻煩,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?!?中藥計量仍襲舊制不變。
從1979年1月1曰起,中藥計量單位也改用了米制,用 “克、毫克、升、毫升” ,不用 “兩、錢、分” 等。
“錢”換算為“克” ,近代以來普遍采用的換算方式是:500克(1斤)÷16(舊制十六兩為一斤)÷10(舊制十錢為一兩)=3.125克(1錢),一些中醫院校教材中也是這樣的算的(此換算方法實際上并不正確)。
古代量制歷經多次變革,明代以后才大體穩定,變化較小,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。直至1929年推行計量改革,將舊制595克一斤改為500克一市斤。還應特別指出,1929年和 1959年的改制中,均將中藥計量作為例外對待,仍襲舊制不變。這樣,從明代到1979年,錢換算為克的正確公式應為595÷16÷10,1錢約等于 3.72克(3.71875克)。半斤八兩,一斤當然是十六兩……
古時候大臣不知道應該把一斤定為幾兩,就來請示皇帝,皇帝告訴他四個字:天下公平,大臣靈機一動,就把這四個字的筆畫加在一起,共16畫,后世就沿用一斤十六兩的計算方法……
2,03多少
0.372克。
中醫臨床及研究都會遇到中藥重量單位換算問題,現代的重量單位換算很簡單,即:1公斤=2斤、1斤=10兩、1兩=10錢、1錢=5克、1克=10分克、1分克=10厘克、1厘克=10毫克…… 但是,古代的量制單位不但與現代的不同,而且各個時期也不相同,這樣就給后來的研究、應用工作帶來了一些問題。而初學者和中醫藥愛好者常常就重量換算問題產生疑惑;一些資料以訛傳訛,更是曲解國粹、誤人子弟。鑒此,愚斗膽獻拙,將關于重量換算的資料加以整理,姑名《中藥重量單位換算解惑》,供網友參考。愚學識有限、錯漏難免,懇請先生、網友指正勘誤,愚深表感謝!
從秦始皇制定統一度量衡,到新中國成立之初,我國一直沿用一斤十六兩的計量方法。南宋數學家楊輝在他的《日用算法》(1262年)中編造了 “斤價求兩價” 的歌訣:
“一求,隔位六二五;二求,退位一二五;三求,一八七五記;四求,改曰二十五;五求,三一二五是;六求,兩價三七五;七求,四三七五置;八求,轉身變做五?!? 意思就是一兩等于0.0625斤,二兩等于0.125斤……到了元朝,偉大數學家朱世杰的《算學啟蒙》(1299年)書中,推進成下列的十五句:
“一退六二五,二留一二五,三留一八七五,四留二五,五留三一二五,六留三七五,七留四三七五,八留單五,九留五六二五,十留六二五,十一留六八七五,十二留七五,十三留八一二五,十四留八七五,十五留九三七五?!?
那時十六兩秤叫十六金星秤,是由北斗七星、南斗六星加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,告誡做買賣的人要誠實信用,不欺不瞞;否則,短一兩無福、少二兩少祿、缺三兩折壽……
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,度量衡變動很多,又需要根據當時一斤等于多少克來換算,請查看《歷代度量衡簡表》。如:秦代至西漢1斤相當于258.24克,隋代初期1斤相當于668.19克,隋末1斤相當于222.73克等。
另外,根據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銅則,自記重一百斤,實重64公斤。那么每斤相當于640克(《歷代度量衡簡表》的標準是596.82克),跟漢代258.24克相去甚遠。
1959年開始 一斤等于十兩:1959年6月25曰國務院發布《關于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》,確定米制為中國基本計量單位,在全國推廣使用,保留市制, “市制原定十六兩為一斤,因為折算麻煩,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?!? 中藥計量仍襲舊制不變。
從1979年1月1曰起,中藥計量單位也改用了米制,用 “克、毫克、升、毫升” ,不用 “兩、錢、分” 等。
“錢”換算為“克” ,近代以來普遍采用的換算方式是:500克(1斤)÷16(舊制十六兩為一斤)÷10(舊制十錢為一兩)=3.125克(1錢),一些中醫院校教材中也是這樣的算的(此換算方法實際上并不正確)。
綜述:古代量制歷經多次變革,明代以后才大體穩定,變化較小,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。直至1929年推行計量改革,將舊制595克一斤改為500克一市斤。還應特別指出,1929年和 1959年的改制中,均將中藥計量作為例外對待,仍襲舊制不變。這樣,從明代到1979年,錢換算為克的正確公式應為595÷16÷10,1錢(1錢=10分)約等于 3.72克(3.71875克)。
3,半斤八兩十三錢是什么
這些都是原來用過的重量單位 16兩一斤 半斤=八兩 現在被人家拿來比喻那些不差上下的事情和人古代一斤也是十兩,半斤八兩的意思是半斤和八兩沒什么區別。
從歷史上講,自從秦始皇開始統一度量衡之后,已經就是十六兩.一直到清朝,這一定義仍未改變.但每斤具體等于多少克是隨著時代變化的,即使是同一時代,在鹽業/糧食/酒業上也多有不同,非三言兩語能盡,至于具體,可到圖書館查詢,當有此類書籍.
如果從使用角度來講,在過去衡器不發達以及交易簡便的角度考慮,16兩制要比10兩制更方便.因為一斤分半則為半斤,半斤分半為四兩;四兩分半為二兩;二兩分半為一兩.如此,則皆能除盡而換算簡易,這應當是過去在衡器領域采用16兩制的最大原因.
另外,在古代西方,也有類似的為了換算簡易而實行的衡器量器概念,直至今日,仍有四分之一磅的說法,就是為了能除盡,簡單易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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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秦始皇制定統一度量衡,到新中國成立之初,我國一直沿用一斤十六兩的計量方法。南宋數學家楊輝在他的《日用算法》(1262年)中編造了 “斤價求兩價” 的歌訣:
“一求,隔位六二五;二求,退位一二五;三求,一八七五記;四求,改曰二十五;五求,三一二五是;六求,兩價三七五;七求,四三七五置;八求,轉身變做五?!?意思就是一兩等于0.0625斤,二兩等于0.125斤……到了元朝,偉大數學家朱世杰的《算學啟蒙》(1299年)書中,推進成下列的十五句:
“一退六二五,二留一二五,三留一八七五,四留二五,五留三一二五,六留三七五,七留四三七五,八留單五,九留五六二五,十留六二五,十一留六八七五,十二留七五,十三留八一二五,十四留八七五,十五留九三七五?!?
那時十六兩秤叫十六金星秤,是由北斗七星、南斗六星加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,告誡做買賣的人要誠實信用,不欺不瞞;否則,短一兩無福、少二兩少祿、缺三兩折壽……
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,度量衡變動很多,又需要根據當時一斤等于多少克來換算,請查看《歷代度量衡簡表》。如:秦代至西漢1斤相當于258.24克,隋代初期1斤相當于668.19克,隋末1斤相當于222.73克等。
另外,根據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銅則,自記重一百斤,實重64公斤。那么每斤相當于640克(《歷代度量衡簡表》的標準是596.82克),跟漢代258.24克相去甚遠。
1959年開始 一斤等于十兩:1959年6月25曰國務院發布《關于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》,確定米制為中國基本計量單位,在全國推廣使用,保留市制, “市制原定十六兩為一斤,因為折算麻煩,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?!?中藥計量仍襲舊制不變。
從1979年1月1曰起,中藥計量單位也改用了米制,用 “克、毫克、升、毫升” ,不用 “兩、錢、分” 等。
“錢”換算為“克” ,近代以來普遍采用的換算方式是:500克(1斤)÷16(舊制十六兩為一斤)÷10(舊制十錢為一兩)=3.125克(1錢),一些中醫院校教材中也是這樣的算的(此換算方法實際上并不正確)。
古代量制歷經多次變革,明代以后才大體穩定,變化較小,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。直至1929年推行計量改革,將舊制595克一斤改為500克一市斤。還應特別指出,1929年和 1959年的改制中,均將中藥計量作為例外對待,仍襲舊制不變。這樣,從明代到1979年,錢換算為克的正確公式應為595÷16÷10,1錢約等于 3.72克(3.71875克)。
4,古代的稱為什么以十六兩為一斤
以前一斤等于16兩,一錢不等于5克,應該是3.125克。一斤是十六兩,一兩是十錢,500克÷16÷10=3.125克,所以一錢=3.125克。 通常來說,一公斤等于兩市斤,也就是說一斤等于500克,一兩等于50克,一錢等于5克,查詢《現代漢語詞典》,“計量單位表”中,斤、兩、錢的換算關系就是這樣的。讀者說的以前一斤等于十六兩,也是對的,成語半斤八兩就是這么來的。那么,把“錢”換算成“克”究竟該怎么算? 一斤等于十六兩 從什么時候開始的 從秦始皇制定統一度量衡,到新中國成立之初,我國一直沿用一斤十六兩的計量方法。南宋楊輝有首“斤價化兩價”的歌訣:“一求,隔位六二五;二求,退位一二五;三求,一八七五記……”意思就是一兩等于0.0625斤,二兩等于0.125斤…… 關于秦朝制定斤兩的十六進位制,還有個傳說: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后,負責制定度量衡標準的是丞相李斯。李斯很順利地制定了錢幣、長度等方面的標準,但在重量方面沒了主意,他實在想不出到底要把多少兩定為一斤才比較好,于是向秦始皇請示。秦始皇寫下了四個字的批示:“天下公平”,算是給出了制定的標準,但并沒有確切的數目。李斯為了避免以后在實行中出問題而遭到罪責,決定把“天下公平”這四個字的筆畫數作為標準,于是定出了一斤等于十六兩。誰知這一標準在此后兩千多年一直被沿用。 那時十六兩秤叫十六金星秤,是由北斗七星、南斗六星加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,告誡做買賣的人要誠實信用,不欺不瞞,否則,短一兩無福,少二兩少祿,缺三兩折壽。 1959年開始 一斤等于十兩 1959年6月25日國務院發布《關于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》,確定米制為中國基本計量單位,在全國推廣使用,保留市制,“市制原定十六兩為一斤,因為折算麻煩,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?!敝兴幱嬃咳砸u舊制不變。 從1979年1月1日起,中藥計量單位也改用了米制,用“克、毫克、升、毫升”,不用“兩、錢、分”等。 一錢相當于多少克? “錢”換算為“克”,人們普遍采用的換算方式是500g(1斤)÷16(舊制十六兩為一斤)÷10(舊制十錢為一兩)=3.125g(1錢),一些中醫院校教材中也是這樣的,跟昨天打進電話的讀者的說法一致。實際上,這個換算方法也是有紕漏的。 古代量制歷經多次變革,明代以后才大體穩定,變化較小,一斤基本在595g左右。直至1929年推行計量改革,將舊制595g一斤改為500g一市斤。還應特別指出,1929年和1959年的改制中,均將中藥計量作為例外對待,仍襲舊制不變。這樣,從明代到1979年,錢換算為克的正確公式應為595÷16÷10,1錢約等于3.72克。 而此前的漫長時期內度量衡變動很多,又需要根據當時一斤等于多少克來換算,查看《歷代度量衡簡表》,如秦代至西漢1斤相當于258.24克,隋代初期668.19克,末期222.73克等。從秦始皇制定統一度量衡,到新中國成立之初,我國一直沿用一斤十六兩的計量方法。南宋數學家楊輝在他的《日用算法》(1262年)中編造了 “斤價求兩價” 的歌訣: “一求,隔位六二五;二求,退位一二五;三求,一八七五記;四求,改曰二十五;五求,三一二五是;六求,兩價三七五;七求,四三七五置;八求,轉身變做五?!?意思就是一兩等于0.0625斤,二兩等于0.125斤……到了元朝,偉大數學家朱世杰的《算學啟蒙》(1299年)書中,推進成下列的十五句: “一退六二五,二留一二五,三留一八七五,四留二五,五留三一二五,六留三七五,七留四三七五,八留單五,九留五六二五,十留六二五,十一留六八七五,十二留七五,十三留八一二五,十四留八七五,十五留九三七五?!?那時十六兩秤叫十六金星秤,是由北斗七星、南斗六星加福祿壽三星組成十六兩的秤星,告誡做買賣的人要誠實信用,不欺不瞞;否則,短一兩無福、少二兩少祿、缺三兩折壽…… 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,度量衡變動很多,又需要根據當時一斤等于多少克來換算,請查看《歷代度量衡簡表》。如:秦代至西漢1斤相當于258.24克,隋代初期1斤相當于668.19克,隋末1斤相當于222.73克等。 另外,根據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銅則,自記重一百斤,實重64公斤。那么每斤相當于640克(《歷代度量衡簡表》的標準是596.82克),跟漢代258.24克相去甚遠。 1959年開始 一斤等于十兩:1959年6月25曰國務院發布《關于統一計量制度的命令》,確定米制為中國基本計量單位,在全國推廣使用,保留市制, “市制原定十六兩為一斤,因為折算麻煩,應當一律改為十兩為一斤?!?中藥計量仍襲舊制不變。 從1979年1月1曰起,中藥計量單位也改用了米制,用 “克、毫克、升、毫升” ,不用 “兩、錢、分” 等。 “錢”換算為“克” ,近代以來普遍采用的換算方式是:500克(1斤)÷16(舊制十六兩為一斤)÷10(舊制十錢為一兩)=3.125克(1錢),一些中醫院校教材中也是這樣的算的(此換算方法實際上并不正確)。 古代量制歷經多次變革,明代以后才大體穩定,變化較小,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。直至1929年推行計量改革,將舊制595克一斤改為500克一市斤。還應特別指出,1929年和 1959年的改制中,均將中藥計量作為例外對待,仍襲舊制不變。這樣,從明代到1979年,錢換算為克的正確公式應為595÷16÷10,1錢約等于 3.72克(3.71875克)。